(第二期)
根据《上海市医药商业药师(中药师)备案登记办法》的精神,结合备案中药师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为确保中药师登记工作的规范、公正,提高备案登记中药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经研究,拟对备案登记中药师进行备案前第二期培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推进本市医药商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业中药师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推动中药师加强相关法规的理解和中药学商品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中药师的整体素质。
二、培训对象
对2021年7月31日前,已提交备案中药师材料并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从业人员。
三、课程设置和培训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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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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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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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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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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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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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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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相关法律法规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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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燕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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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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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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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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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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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相关商品用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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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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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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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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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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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凤林
执业中药师
主管中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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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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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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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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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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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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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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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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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时间为2天,共16课时。请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
四、考核要求
本次培训以学员出勤率作为备案登记考核标准,学员出勤率达到75%以上方能通过。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10-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05号(近延安东路盛泽路)。
周边地铁:地铁8号线大世界站1号出口;
地铁10号线豫园站4号出口。
联系电话:63216177
联系人:徐老师 吴老师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300元/人(包括讲课费、资料费、证书费)。
七、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控工作,参加培训人员需出示本人“随申码”,佩戴口罩。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上海市中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