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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部分会员单位退会处理通知

来源: | 作者: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2023-10-23 | 193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协会会籍管理,增强会员权利和义务意识,更好地为行业企业提供服务,

根据《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第6款“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和第

三章第十六条“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

    会员如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不履行会员义务的、破产

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经理事会授权秘书处确认处理,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

其会员资格。”的规定,下列6家单位予以自动退会,并提交八届三次理事会通报。

特此通知。

具体名单如下:

1、 上海安德大药房有限公司

2、 上海德大堂药店有限公司

3、 上海康君阁大药房有限公司

4、 上海雷诵芬堂中医门诊部

5、 上海好邻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6、 上海康乾大药房有限公司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