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Association dynamics

关于开展2013年商业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7-03 | 1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会员企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2013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挖掘商贸服务业各领域平凡岗位的优秀代表,树立爱岗敬业的行业模范,展示商业窗口的文明形象,提振市民的消费信心,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根据市商联会《关于开展2013年商业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沪商联〔2013〕7号文)的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商业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现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本次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设5个项目:
        1、“2013年上海商业十大杰出人物”,评选范围为商业(含零售、批发)企业工作满5年的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和一线岗位员工;
        2、“2013年上海商业服务品牌(柜组)”,评选范围为开业满3年的商业企业柜组、班组;
        3、“2013年上海商业服务品牌(个人)”,评选范围为商业企业工作满3年的一线岗位员工;
        4、“2013年上海商业技术能手”,评选范围为商业企业工作满3年的员工;
        5、“2013年上海商业销售能手”,评选范围为商业企业工作满3年的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2013年上海商业十大杰出人物
        1、勇于改革,不断创新,为坚持自主经营,培育自有品牌,发展连锁业态,创新经营模式,对行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扩大消费、促进销售,在搞活流通、扩大内需中发挥重要作用,企业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均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3、诚信经营,提升服务,在商务诚信建设中规范经营行为、坚持真牌真品、杜绝假冒伪劣、提升服务能级、塑造企业和品牌形象等方面有突出业绩;
       4、 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为保障市场供应做出积极贡献,在保持价格稳定,完成实事项目等方面成效显著;
5、爱岗敬业,追求卓越,在职业道德建设中履行社会责任,对社会公益事业作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人格魅力。
(二)2013年上海商业服务品牌(柜组)
        1、服务理念先进,体现自身特点和行业特色,富有时代气息;
        2、服务创新发展,服务方式、服务项目贴近市场,适应消费,形成个性化的服务特色,在本行业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3、文化内涵丰富,体现良好的商业文化底蕴和社会形象,具有服务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
     4、服务优质高效,认真执行优质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有制度和措施保证,服务一流,业内领先,社会知名度高,美誉度好,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柜组人员整体素质好,服务技能高,团队精神强,积极参与诚信兴商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在日常服务工作中,努力践行文明礼仪和服务规范,事迹突出,成效显著。       
(三)2013年上海商业服务品牌(个人)
       1、具有智能型的服务技能。服务理念先进,刻苦钻研商品知识和岗位服务技能,有较丰富的某类商品专业知识、是某项操作技术服务的能手;
2、具有贴近市场的服务方式。围绕市场变化和消费心理,不断调整、充实、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3、具有情感化的服务艺术。注重服务技能与职业道德、服务艺术结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使工作场所真正成为传播两个文明的窗口;
4、在服务工作中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提升企业和行业的服务质量、窗口形象作出重要贡献。
(四)2013年上海商业技术能手
1、技艺高超、精湛,操作娴熟,在行业内有一定声誉和影响;
2、主动创新服务,在经营、服务工作中,用高超的技艺,努力奉献社会,取得优异成绩;
3、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总结创造出先进操作方法、技术成果、服务特色,有推广价值并已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
4、热心传授技艺,在技术培训、开发、推广、应用商业新技艺和先进服务操作方法等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
5、在劳动竞赛、职业技能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五)2013年上海商业销售能手
1、熟悉商品知识和商品性能,热情为消费者提供准确、详细的商品介绍和咨询服务;
2、掌握销售知识和服务技能,善于针对不同消费者的消费心理,释疑解难,引导购物;
3、努力为中外宾客提供诚信优质服务,获得消费者好评,带动提升了销售业绩;
4、在行业销售技能比赛或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单位销售业绩居同行领先。
三、评选表彰程序
        1、企业推荐。由会员企业推荐上报,认真完成有关《推荐表》(见附件)的填报工作。《推荐表》事迹概要100字左右,另附事迹介绍;杰出人物2000字左右,其他1500字左右,须有2-3个小故事体现先进事迹。上报材料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 7月15日前报送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2、协会初审。根据逐级推荐的原则,行业协会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企业推荐材料进行初审评选后,于7月19日前报送市商业联合会秘书处。
        3、评审公示。市商业联合会秘书处依据评选条件和事迹材料,兼顾行业、岗位,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评议,提出评审意见,报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并上网公示。
        4、表彰宣传。2013年上海购物节期间,将对“2013年上海商业十大杰出人物”等创先争优先进典型组织宣传、表彰活动。
        四、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评选“2013年上海商业十大杰出人物”等先进典型是商贸服务业全体员工创先争优、服务民生、促进发展、奉献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引导企业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创先争优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为上海中药销售和推进行业发展输送正能量。
   2、加强领导,积极推进。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推荐和评选质量。要把行业内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良好群众基础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要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公正客观地反映先进典型的真实面貌;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材料的推荐和上报工作。
已经获得过十大杰出人物、服务品牌(柜组)(个人)、技术能手、销售能手的先进典型荣誉称号的,三年内不再重复同一称号推荐评选。
 
联 系 人:   孟嗣良        周忠义
联系电话:  33130355      63296671
传   真:  63214899                    
邮箱地址:  scda228@vip.163.com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