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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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保定点药店管理 提升药学服务质量

来源:上海中药行业协会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6-03-21 | 7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推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提升药学服务质量,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和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于2006年3月16、17日两天,在青浦联合召开了“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会议”。            
  参加大会的有本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部分单体医保定点药店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60余人。
  市医疗保险局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处处长李建梅到会并作了讲话。
  大会由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会长邹祥英主持。
  首先由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严家浩作了2005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行业自律活动的总结汇报。接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处彭家平作了2005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运行情况介绍。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监督管理处处长李建梅作了2005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李处长说:“2005年年底市医保局对8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涉及共28家医药公司。
  李处长指出,根据检查情况,部分定点药店的管理存在五方面的问题:1、对处方药配售有违规情况,2、非处方药配售违反规定,3、自费药纳入医保结算,4、把乙类药品当甲类药配售,5、医保药品的进、销、存账不规范。
  李建梅处长强调,医保定点药店要建立进退机制,她提出三点要求:1、加强定点药店管理,保证医保政策严格执行;2、加强内部自查制度,保证医保资金合理应用;3、健全执业药师的责任制。
  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会长许锦柏对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出了四点意见:一、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二、保证药学服务质量;三、全面加强人员培训;四、开展考核评比活动。
  会后,分三组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医保药品的销售已经在本市药品零售企业的总销售额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定要加强企业自律和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参保职工服务。